各鄉鎮(街道、度假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所:
為貫徹落實人才強縣的戰略,加快推動安吉縣企業人力資源部門建設和人力資源經理人培育,經研究決定在縣內企業中評選2011年“十佳企業人力資源部門”和“十佳人力資源經理人”(以下簡稱“雙十佳”)。現就評選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評選范圍及條件
(一)“十佳人力資源部門”:我縣企業所屬的人力資源管理部門。
評選條件:
1、2011年度企業經營收入達到3000萬元以上,并比2010年度有較大遞增;
2、員工人數達到200人以上,科技型企業可適當降低此項要求;
3、具備人力資源部門“三有條件”(有人力資源辦公室門牌、有指定工作人員、有固定辦公場地);
4、有與企業發展相適應的人力資源年度工作計劃和中長期發展規劃;
5、注重發揮各類人才的主動性、積極性和創造性,認真宣傳、貫徹執行省、市、縣人才政策及就業政策,并有人才激勵措施;
6、有較為完善的人才引進、培養等方面的政策措施,能夠積極參與縣內外各種招聘活動和培訓,人才引進和人才培養的成效明顯;
7、形成了“尊重勞動,尊重知識,尊重人才,尊重創造”的良好氛圍,企業員工的學習、工作和生活環境良好;
8、設有人力資源工作專項資金;
9、能積極支持配合縣人力社保局的各項工作。
(二)“十佳人力資源經理人”: 在我縣企業從事人力資源管理工作,職業包括人力資源經理、人力資源總監、分管人力資源的副總。
評選條件:
1、2011年度所在企業經營收入達到3000萬元以上,并比2010年度有較大遞增;
2、員工人數達到200人以上,科技型企業可適當降低此項要求;
3、遵守國家法律法規,有較高職業素養,對公司整體發展、戰略制定產生積極作用,在人力資源管理業界有較高的知名度和影響力;
4、在企業的人力資源管理體系建設及創新等方面有不俗表現或特別貢獻;
5、尊重、理解、關心和信任員工,妥善處理勞資關系,在企業管理層面和員工中具備良好的口碑;
6、能為企業的人力資源管理開發建立一個合理、規范和有序的平臺,勇于創新、引用新的管理理論、方法和技術;
7、2011年底前,在我縣企業從事人力資源管理工作連續滿三年。
二、評選程序
(一)自薦
對照評選條件,由參評對象提出申請,填寫《“十佳企業人力資源部門”自薦表》或《“十佳企業人力資源經理人”自薦表》,并附上相關文字、圖片材料及證書、證件復印件,于2011年12月23日前報送企業所屬各鄉鎮人力社保所。
(二)初評
各鄉鎮人力社保所對照評選條件對參評對象的自薦材料進行審查、考核,擇優推薦進入復評。兩個獎項各鄉鎮推薦名額原則上分別不超過3個,并于2011年12月26日前將推薦材料報送到縣人力社保局人才資源開發管理辦公室。
(三)復評
縣人力社保局根據“雙十佳”評選條件,對參評單位進行考核量化評分,再根據評分由高到低的原則確定“雙十佳”名單并在安吉人才網上進行公示。
(四)表彰
2012年1月上旬由縣人力社保局對“雙十佳”進行表彰。
三、有關要求
各有關單位要充分認識本次評選活動對提升我縣人力資源開發管理整體水平的重要性。各鄉鎮人力社保所要做好宣傳發動、積極鼓勵符合條件的對象參與評選,同時要把好審核關,做好推優推薦工作,確保此次評選工作順利進行(相關表格可從安吉人才網
/下載)。
二0一一年十二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