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 2012/12/20 14:38:49 瀏覽:6175 字體大小:大中小
各有關企業:
根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專業技術人員管理司《關于2013年留學人員科技活動項目擇優資助經費申報工作的通知》(人社專技司函〔2012〕135號)精神,結合我省留學人員科技活動的實際情況,現就做好我省2013年留學人員科技活動項目擇優資助經費申報工作通知如下:
一、項目申報條件和范圍
項目申報要與推進我縣經濟轉型升級和促進戰略性新興產業發展相結合,要與海外高層次人才引進工作和海外高層次人才服務工作相結合,要嚴格標準、擇優推薦。申請資助經費的留學人員必須具備以下條件:
(一)在外留學1年以上,學有所成,2010年1月1日后回國來浙江工作或創業;
(二)取得碩士以上學位或中級以上專業技術資格;
(三)能獨立主持申報項目的研究開發工作;
(四)申報項目在本省、本行業中屬于領先水平,具有應用開發前景,可產生良好的經濟社會效益。
2012年獲得省“錢江人才計劃”A、B、D類資助項目目前尚未結題的,可優先申報。社科類項目請直接申報“錢江人才計劃”C類資助項目。
二、項目類別
資助項目分重點、優秀、啟動三類。其中,重點項目主要資助留學回國人員從事國家重點攻關項目、重大技術改造項目、具有廣泛應用前景的技術創新項目等;優秀項目主要資助留學回國人員主持省部級重點科技攻關或技術改造項目,或某一學科領域具有領先水平的研究開發項目;啟動類項目主要資助新近回國或即將回國的留學人員,從事某一學科或技術領域的研究。
三、申報材料
各單位申報時需提供以下材料:
(一)各有關企業單位出具的申報函1份,申報函應包括申報項目數量和類別的情況、對申報人資格審查和申報表內容審核的情況、聯系人和聯系電話等;
(二)《留學人員科技活動項目擇優資助經費申請表》一式3份;
(三)《留學人員科技活動擇優資助項目匯總表》1份;
(四)留學人員身份證明復印件1份(上報單位人事部門須審核原件,并在復印件上加蓋公章):
1.在國(境)外取得學歷學位的留學人員需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學歷學位認證書;
2.到國(境)外進行博士后研究、訪問學者等非學歷學位進修的留學人員,需提供浙江省海外高層次留學回國人才工作證或我駐外使館開具的海外留學證明。
(五)去年獲得資助項目單位同意經費匹配的文件1份;
(六)獲得2012年省“錢江人才計劃”A、B、D類資助的需提供證明文件1份;
(七)有關電子文檔:
1.《留學人員科技活動項目擇優資助經費申請表》;
2.每個項目的簡介300字左右;
3.《留學人員科技活動擇優資助項目匯總表》。
四、申報有關要求
(一)留學人員可根據項目本身的情況,選擇申報重點、優秀、啟動類資助。
(二)請各相關企業對擬申報人員的材料審核、匯總后,于2013年1月5日前統一將申報材料上報到縣人力社保局。
(三)此前獲得留學人員科技活動項目擇優資助經費資助目前尚未結題的,本次不得申報。已完成的項目,請按要求盡快填報《浙江省留學人員科技活動擇優資助項目總結表》并由各市人力社保局或省直、中央部屬在浙有關單位負責審核驗收,其中獲得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重點類和優秀類資助的項目總結表(紙質材料和電子文檔)需報省專家與留學人員服務中心。
(四)為保證全縣項目申報的順利進行,請各有關單位務必按通知要求按時上報,逾期不報視為放棄。《留學人員科技活動項目擇優資助經費申請表》、《留學人員科技活動擇優資助項目匯總表》和《浙江省留學人員科技活動擇優資助項目總結表》可從“浙江海外人才網”(www.zjhwrc.com)下載。
材料報送地址:安吉縣行政中心456辦公室
聯系人:姚池泉
聯系電話:5123457
安吉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2年12月20日
安吉人力資源網 kanmofang.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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