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 2013/5/3 8:23:53 瀏覽:5325 字體大小:大中小
各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管委會)、各有關企業單位:
為深入實施人才強縣戰略,切實加大海內外高層次人才引進力度,做好各梯隊人才開發工作,根據《中共湖州市委組織部 湖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關于開展2013年度湖州市南太湖特聘專家工作的通知》精神,現就我縣2013年度企業科技人才特派員申報工作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報崗位范圍
(一)產業范圍:圍繞先進裝備、新能源、生物醫藥、金屬新材、綠色家居、特色紡織等重點產業;
(二)平臺范圍:省、市重點企業技術創新團隊、企業博士后科研工作站、院士專家工作站、省級企業技術中心、省級研發中心所承擔科研項目和人才培養計劃。
(三)項目范圍:企業中省“151”第三層次以上和市1112人才工程人選所承擔的科技項目,正在實施的市級以上重大、重點科技項目。
(四)其他:現代服務業、現代農業和我市經濟社會發展緊缺急需的其它項目和高層次人才培養計劃。
二、申報對象條件
近年來引進的,且為企業承擔或實施科技項目研究、技術攻關、新產品開發等工作的國內外高層次人才。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可申報:
(一)兩院院士、國家“百千萬人才工程”人選、國家和省“千人計劃”人才;
(二)在國外知名高校、科研院所一般應擔任相當于教授職務的專家學者,或在國際知名企業、機構擔任中、高級領導職務的專業技術人才和經營管理人才;
(三)國內高校博士生導師、教授、省級學科帶頭人或浙江省“151人才”第一、二層次人才、教授級高工;
(四)具有創新創業能力的省級專家;
(五)其他高層次人才。
三、待遇和獎勵政策
企業科技人才特派員在聘期間,根據年度考核情況,按每人每年平均10000元的標準予以發放,并擇優推薦湖州市“南太湖特聘專家”評選。“南太湖特聘專家”年度工作津貼為3萬元至10萬元,具體發放標準根據《湖州市“南太湖特聘專家計劃”實施辦法》(湖人發〔2009〕163號)文件精神執行。
四、申報時間
請各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管委會)和各有關企業單位認真進行梳理,填寫《安吉縣企業科技人才特派員申報表》,于5月30日前,上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人力資源開發管理科。
附件:《安吉縣企業科技人才特派員申報表.doc》
2013年5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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